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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沉降观测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沉降观测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作范围
对 进行沉降观测。沉降观测工作由建筑物第一层结构施工开始,一层观测一次,以上每两层观测一次,待建筑物主体结构封顶后半个月、一个月、两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十八个月各观测一次。
报告提交时间:待全部沉降观测结束后七日内提供沉降观测报告。
第三条 技术要求及观测方法
乙方应按《建筑变形观测规范》(JGJ8-20xx)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xx)
第 三 等级的要求,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采用精密水准仪进行观测,乙方于每次
施测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有关数据资料。待全部沉降观测结束后提供沉降观测报告。
观测方法:二等水准观测
第四条 合同计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包干方式计价,共布设监测点 个,观测 次。沉降观测总次数为 点次,沉降观测基准点个,观测预算总价款(含税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该包干单价已包括设备进退场费、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深式埋设费、沉降观测点埋设费、观测费、资料整理费、出报告费、工程验收配合费、水电费、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再因任何理由予以调整。
2、完成沉降观测点布设及结构施工到10层的观测并提交相应观测资料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30%的服务费。
3、待施工完成结构封顶并乙方完成完成结构封顶后观测并提交甲方成果资料后,甲方应在七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40%的第二次服务费款。
4、待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观测并提交成果后十天内,甲方将剩余30%合同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若完成规定工作量后,建筑物沉降尚未稳定(稳定标准为沉降速度小于1mm~4mm/100d)仍需继续观测或观测中由于其他原因需增加观测次数或延长观测时间,则增加的工作量及发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付款期限。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派员现场协助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埋设。
2、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观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观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观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3、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通知乙方建筑工程进度,确定每次进场观测时间。
4、按相关规定办理观测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
5、在乙方出具沉降观测报告及相关文件后,甲方若在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确认。
(二) 乙方义务
1、委派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观测期间的全面管理。
2、本工程沉降观测由建筑物出±0.00后第一层开始进行。在 楼室内地坪±50cm范围埋设各栋楼的沉降观测点,进行 楼的沉降观测。一层观测一次,一层以上每2层观测一次。待建筑物封顶后半个月、一个月、两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十八个月各观测一次。
3、当观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同时按应按甲方的要求增加观测次数,费用按实际次数计算,以原始观测记录为准。
(1)建筑沉降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
(2)观测期间,建筑物本身出现与沉降变形特征相似的异常情况(如结构裂缝、各观测点之间沉降量差值不均衡程度严重)时。
4、若施工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停工时,在停工后及重新开工前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5、乙方负责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埋设,并在每次施测前应与甲方现场代表联系;乙方应对其提交的观测结果、观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否则,甲方将有权扣除应付乙方的全部费用。如造成较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6、乙方负责沉降基准点的安装埋设,要求埋设点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资料:观测方案、仪器检测资料、测量人员资格证书;观测过程中提交观测计算资料与成果表、技术报告。
第六条 安全责任
乙方观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及必要的防护装备,遵守所有现场安全要求;观测作业期间乙方的人身及物品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观测实施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它约定:甲方所有往来文件均需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香港及境外投资及贸易咨询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1.2 “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投资及贸易咨询服务协议书》;
1.3 “服务”指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2.服务费用,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费用。该笔费用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以_____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
3.责任及义务
3.1 乙方的义务
(a)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
(b)乙方履行咨询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乙方应对咨询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d)没有甲方的授权,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3.2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b)对于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c)甲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行为后果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保证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甲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甲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损害或伤亡的责任。
4.保密约定
4.1 乙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或向甲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甲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他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4.2 甲方保证并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投资及贸易研究分析意见或者建议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5.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5.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b)本协议期限届满。
5.2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6.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家庭住址: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月嫂事宜,在平等互利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到客户
家里医院从事服务工作。服务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12小时24小时)
具体内容:
1、产妇服务
产妇的生活护理,洗涤产妇衣物,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进行乳房按摩,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经常与产妇交流育儿心得,及时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2、婴儿服务
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新生儿观察、护理、潜能开发、洗澡、抚触、换洗尿布、喂奶、喂水、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
健康方面的专业护理:脐带护理、臀部护理、尿布疹、鹅口疮、新生儿黄疸预防。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万一宝宝身体有异常,应及时提醒看医生。
二、根据聘用期限和服务级别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交纳服务款项。一月结算一次,于服务中间付清。定金20%支付(订金元)。
三、在服务期间内,请客户尊重服务人员的'辛勤工作,甲方保证服务人员的每周休息一天,月工作日为26天(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息日)。甲方如调换月嫂应至少提前3天与服务中心协调,不得自行辞退月嫂。乙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协议或调换服务对象,应提前3天向公司说明情况,经公司批准同意方可终止调换,对于擅自退出岗位者根据公司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实行服务人员带薪试用制,试用天数为3天,试用期内请客户按正常程序签署、履行合同。试用不合格,按实际工作天数收取服务费。
五、订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
六、甲方负责保管好自家的贵重物品、金银饰品、钱币和有效证件,避免产生误会。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上规定及相关要求敬请仔细阅读,以求双方合作愉快。
甲方: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总则
为保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维修站点项目顺利实施,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全权委托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承担承担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作。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程名称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程服务。
第三条 工程项目及技术服务内容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程服务。
第四条 工程工期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派工单并收到甲方支付全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信天线的调试及布线工作。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提供所使用卫星的参数、信标及验收标准。
2 负责制定工程计划及组织协调工作。
3 负责待调试站点管理协调工作。
4 全权委托乙方承担调试任务。
5 按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工程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通信站点4.5M天线的调试及天线到机房位置的布线工作。 2 乙方负责向甲方用户交流天线调试及线缆的铺设情况。
3 站点调试完毕及线缆铺设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端站维修报告。 4 在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信誉,
处理好与甲方及用户的关系。
5 乙方保证小站的正常接收和发射。
第六条 卫星远端站工程技术服务费
湖南人防4.5M通信站点的`调试及布线工程:人民币7000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以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币7,000元,以方安排工程师上门对站点进行调试,同时乙方应就合同全款为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按照本合同发生的任何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由双方在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给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补充说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日期:
项目名称: 沈梅路(周东路-周元路)新建工程
委托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甲方)
委托人:上海乾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上海市 浦东新区
签订日期: 20xx年11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沈梅路(周东路-周元路)新建工程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 工程名称:沈梅路(周东路-周元路)新建工程
(二) 工程地点:沈梅路
目前工程已经竣工,进入档案编制前期阶段,甲方特委托乙方代理本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
本合同要求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的有关建设前期批文和施工材料、监理材料等一系列材料。乙方必须按《浦东新区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报实务新编》的要求执行,并要求通过档案编制的验收工作。
(三)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整理组卷沈梅路(周东路-周元路)新建工程的技术服务。
(四) 服务方式:
乙方根据《浦东新区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报实务新编》等有关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竣工资料 进行鉴定、整理、组卷和各种技术服务等项目。
(五) 服务要求:
1、 乙方为甲方编制的竣工档案规格必须是A4幅画(210mm*297mm)。
2、 指导竣工图折叠按国家GB10609.3-89技术制图折叠标准,必须是A4幅 画(210mm*297mm),图纸标题露在图纸右下角。
3、 乙方为甲方鉴定、整理、编制、组卷的竣工档案,所使用的案卷封面、 目录等装具,均符合国家GB/T11822-89科技档案标准。
4、 乙方按该项目建安预算造价1600万元人民币向甲方收取技术服务费用。 (详见第五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5、 乙方向甲方提供两套竣工档案,一套送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局,取得上 海市浦东新区档案局颁发《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另一套交甲方。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须提供:
1. 建设单位前期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等;
2.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一切有关施工图、变更图等材料;
3. 监理单位的质量签证材料;
4. 各部门竣工验收材料(消防、环保、电梯、民防、绿化、工程设备案等);
5. 施工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乙方须做到:
1. 指定专人负责代理编制工作;
2. 对档案进行分类汇总、编目、整理,需要验收资料保证齐全完整;
3. 协助组织档案工作验收。
三、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 本合同自签定盖章日起,至档案验收通过,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 案检查结论单》,建设单位资料移交甲方止。
2、 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333号。
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技术服务合同
四、 验收标准和方式
按照《上海市档案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要求,技术服务按浦东新区档案局的`验收要求和标准,采取双方确认方
式验收,并取得预验收及最终验收合格,由委托方收到档案验收合格证明。
五、 合同金额
依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沪财预(20xx)7号、沪价费(20xx)6号]
1、 本项目合同总价19200 元整(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整)。
2、 支付方式:
(1) 一次总付100%,计 19200 元,时间: 经浦东新区档案局预
验收合格,出具“档案验收结论单”并交付甲方后,一周内支付。
六、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 其他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另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 附则
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委托方(甲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赵高松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联系电话: 13564666753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月日
服务方(乙方)
单位名称: 上海乾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汪大令 单位地址: 浦东新区金港路333号
邮政编码: 201206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联系电话: 1391877499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九亭支行
银行账户:121913579110301
20xx年11月5日
代理商编号(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 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便民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http://_________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 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付款/结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www._________)上相关条款执行。
6.2 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付款,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 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_______服务网(以下简称服务网)平台服务,供甲方进行对外宣传、内部管理、交易等方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网站广告、行业新闻、综合新闻、企业黄页、商业贸易、精品购物、企业招聘、中小企业asp服务、在线帮助等有关的网络服务。
2.使用规则
2.1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网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 甲方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服务网进行注册或认证。
2.2甲方在登记过程中,您将选择会员注册名和密码。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您在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
2.3乙方为保障甲方的数据保密建议甲方使用ca电子数字证书。(企业无ca电子数字证书将无法使用服务网的信息发布、网上交易等功能,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向甲方提供ca电子数字证书。年使用费____元)
3.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网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3.1使用信息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2不扰乱网络服务。
3.3遵守所有使用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3.4用户和会员应当保证其发布和传输内容的合法性。
3.5用户和会员不得在商业服务网上论坛 、上传程序以及留言评论处发布、传播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和淫秽的信息资料(包括文字与图片)。
3.6用户和会员不得散布、传输任何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发布、传输危害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发布、传输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法规的任何资料。
3.7因用户违反以上义务造成服务网或其他用户损失的,该用户应承担赔偿费用及因受害方采取法律手段所发生的律师费用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费用。
3.8履行本声明规定的其他义务。
3.9用户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服务网支付所发生的各类服务费用。
3.10用户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用户发布的信息被服务网删除以及被服务网中断或终止服务的,应当向服务网支付已经发生的各类服务费用。
4.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有义务在技术上确保整个服务网的正常运行,保证用户网上宣传、信息上传、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4.2乙方有义务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保证用户资料的安全。
4.3在不可抗力情形下,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减少用户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损失。
4.4对甲方在注册使用服务网各项服务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乙方有义务及时做出回复。
4.5对于甲方在服务网上有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不当行为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乙方有义务及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等处理。
4.6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注册资料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资料或交易行为中存在问题,有权向乙方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
4.7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甲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乙方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行为的,乙方有权在服务网上以网络形式公布甲方的违法行为。
5.其它
5.1合同期满后, 如果甲方继续保留原有网上内容,需按时续费,乙方继续提供相关服务。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续费事宜。
5.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后即生效。如乙方不能履行以上相关协议,需向甲方返还支付的服务费;如甲方不能履行以上协议,乙方不提供服务网的服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有效。
特别备注:
乙方已从_______市商务局、_______市科委得到了_______服务网初期运营经费的支持,所以入网的企业将免费获得乙方提供服务网一年期各项功能的服务。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甲方(劳务用工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劳务招聘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求职位人才的寻访推荐服务达成如下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前言:
甲 乙双方保证各自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的组织。乙方应确认有从事该项服务的资格,甲方应确认向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的真实性,双方就各自的确认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甲、乙 双方本着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合作签署“本合同”,并愿意自觉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中、高级人才推荐的供应商。
2、甲方如有招聘需求,应向乙方提供委托招聘职位信息,内容包括需求岗位职责描述、胜任条件、薪资福利条件、需求人数和日期等。
3、自甲方正式委托职位寻访之日起,乙方正式启动寻访推荐工作。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推荐每个职位2—3名经过甄选基本符合甲方职位需求的候选人,直到甲方录用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为止。
4、乙方在推荐候选人时,需要向甲方提供人选的详细简历,说明其以往的工作经历、主要职责、成就以及能说明其工作胜任能力的任何其它必要资料。
5、甲方聘用乙方推荐的人员,在 个月(保证期),自推荐人开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如发生聘用终止,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提供一次相同职位的人才服务,乙方应保证在甲方通知乙方的15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再次提供候选人。
第二条 限制
1、甲方不得提供虚假职位需求信息和做出虚假承诺。
2、合作期间甲方不得直接聘用乙方猎头顾问和工作人员,如有发生甲方应付乙方该职位应付猎头佣金的双倍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 保密原则
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选资料、服务费用保密,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选资料用于任何非自己聘用内部员工的目的和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个人和法人)。
3、在未取得到推荐人选的允许,不得向其正在任职的单位(雇主)作背景调查。
第四条 人选的推荐、面试
1、甲方在乙方提交候选人资料后的48小时内需将是否面试的决定通知乙方,并在面试后的24小时内将面试结果通知乙方。
2、如果乙方提供的简历甲方已从其它渠道获取时,甲方需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该人选乙方推荐有效。
3、对于家在外地(不包括市及各区县)的应聘人员,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安排人选来面试,从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指定面试地点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及候选人在甲方指定面试地点发生的住宿费(限1日)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候选人自推荐之日起的一年内,无论以何种形式被甲方成功录用,如:聘用、顾问或者临时工作、兼职工作等,都视为乙方推荐成功,甲方应于聘用前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对该人选规定的'全额服务佣金;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就其违约行为向乙方支付该人选规定服务佣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
5、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候选人,自被推荐予甲方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推荐,如果甲方向第三方推荐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人选并且该人选已和第三方签署劳动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佣金。
6、甲方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之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应与乙方推荐人选直接联络;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直接与被推荐人选联络,则视为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人才寻访推荐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佣金。
第五条 服务佣金
1、支付比例:
甲方应按照该受聘人税前年薪的以下百分比向乙方支付费用(每单服务费不得低于20,000元):
年薪: 总服务费: 保证期:
人民币150,000元以下 年薪的22% 3个月
人民币150,001元至300,000元 年薪的25% 3个月
人民币300,001元至500,000元 年薪的28% 3个月
人民币500,001元至100,0000元 年薪的28% 3个月
特殊职位(如CEO、总裁、常务总裁、执行总裁等主持全面运营管理工作者)服务费另议。
为增进双方友谊,促进长期合作,乙方举办大型社会招聘等相关活动时,根据需求可以为甲方免费发布人才需求等相关信息及代理招聘服务,甲方应给予相应的配合。
2、服务费支付方式和时间: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正式委托职位招聘之日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总服务费的30%,此条款可商议),乙方启动正式工作。
2)甲方应与乙方推荐人选到岗之日3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3日内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
3)预付款将计入总服务费,职位成功后甲方可从总服务费中扣除此项费用,职位未推荐成功的原则上不退还预付款,有成功合作后,可考虑不收预付款。
4)所有付款将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应在甲方付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注:受聘人选税前年薪是指甲方和聘用人选之间协商确定,在双方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的税前年薪(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综合补贴+采暖费补贴+节日福利+午餐补贴等),但如被聘用人选实际领取的薪酬高于前述标准的,则以实际税前年薪为准。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若甲方与人才约定了到位时间和工资待遇后,却在人才到位时因甲方欲变更聘用条件而引起争议;或因甲方提供的公司情况不真实、职位说明不准确而产生了不良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一经录用乙方推荐的人才,应及时按照劳动法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甲方与录用者之间的事务均属甲方的内务,由甲方和录用者协商解决。和乙方无关。
3、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4、在保证期内,因甲方原因(如公司战略调整、业务停顿等)导致人才被动离职,除补偿人才一定损失外,甲方应全额支付双方合同约定服务费用。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备忘录或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认,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若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中的条款与主合同有冲突,以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中的条款为准。
2、本合同的有效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在期满
30天之前,甲乙任何一方都没有提出终止协议的情况下,此协议将视为自动续签一年。
3、甲乙任何一方违约时,对方均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金责任。
4、遇到不可抗力或重大情形变更,合同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签署书面终止协议。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的权利义务。
5、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双方就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善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添加任何条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