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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荒山承包合同汇编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荒山承包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积: 亩 四至:东: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三、承包价格: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
------------------------------------------------小写: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五、植造树种:梨树、松树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
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 方: (盖章)
代 表: (签字)
乙 方: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山西省永和县阁底乡辛角村委会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为发展农业生产,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沟资源,加快农业经营规模化,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两座荒山两条荒沟,发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等生产经营,其一,菜湾里50亩,四至为南至小梁头,北至金生地,东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国类坪60亩,四至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东至阴地里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为70年,自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4月14日止。
三、承包费共计贰仟元整(小写:¥ 20xx元)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费。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荒沟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六、针对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取得荒山荒沟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牧副多种经营发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荒沟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
2、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3、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行使任何权利。
5、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造地费用人民币30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临汾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签署):
公证处:
乙方(签署)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一、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二、承包时间及承包现金额
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5月15日承包款每年3000元,组集体收入1000元,看管山户户主,陈国共收入20xx元,五年合计15000元。
三、付款办法
自20xx年5月15日全清。
四、四至及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该荒山的所有权;
2)对所发包范围内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
3)甲方可在所发包荒山上放牧;
4)甲方应给乙方创造一个宽松发展的环境。协调好本区治安环境。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四至范围内的荒山经营权;
2)足额及时支付承包金额;
3)遵纪守法、安全生产。
七、其他事项
1)乙方的所有用工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群众,并做到合情、合理;
2)因国家基建等情况,承包期内补偿归乙方,永久性征地补偿,甲、乙双方应和谐共同协商;
3)承包范围内耕地甲方农产,若乙方需用时可与农户协商,不予干涉;
4)承包期内,乙方出现安全方面的事故与甲方无关;
5)承包期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包、分包,也可以有偿流转。
八、违约责任
1)合同订立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撕毁合同,若单方终止,造成损失,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
2)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变更而变更。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调达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页九条,并附民主议定同意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村委会):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洼赵村荒山地相关事宜和全体村民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宗地位置与面积
宗地位于 集体未利用荒山共计 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宗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 北至:
二、承包期限
乙方宗地承包期为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及付款方法
1、该宗荒山地承包费按每亩每年元计算;
2、该宗荒山承包费按每亩每年计算;
3、该宗荒山地的承包费支付方式为每五年支付一次;
4、该宗荒山的承包费支付方式为每四十年支付一次;
5、在承包年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承包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承包费。
四、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
1、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时取得相应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必要时,乙方得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无争议的土地,做到四至明确,保证该土地无产权及其他纠纷,保证乙方的使用权和权益,不得干涉。
2、承包期内,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收回承包地。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文件资料;该宗土地承包期内享受政府的所有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5、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取得相应的土地承包费。
6、甲方应保证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签前召开村民会议,通过同意乙方承包的决议,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荒山地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拥有该土地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宗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
2、承包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擅自解除承包合同的,违约金按乙方应付土地承包费总额的十倍计算。
八、其他约定
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将本合同各条款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承包合同。荒山地费用由乙方统一补偿给甲方村民代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乙方合理合法利用荒山地,不得建化工厂、污染企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理利用荒山地的权利。
十、该合同到期时乙方有优先权再续承包年限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签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芦草沟村委会
乙方:胡军
身份证号:
为开发本地资源,响应政府倡导和鼓励兴办民营企业、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将项下集体所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建厂,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积:29亩
本合同项下土地位于芦草沟村五队西面荒山,东面二分厂,南面电线杆,西面马涛,北面高俊田养殖场,面积为29亩。
二、承包经营期限及承包费
该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费每亩每年 元,每年为一个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清。承包费总计: 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保证乙方自主经营,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依法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协调处理好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村名之间发生的争端纠纷,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给乙方出具办理土地手续的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新发包该地块。
7、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土地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期内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与所雇人员发生的劳动纠纷、安全责任、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所承包的土地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4、乙方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所需的水、电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土地承包费。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设备。
四、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经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转后的承包方造成的损失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本承包合同中关于确保土地性质不变等内容。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仍必须按本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一经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工程,一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整体开发建设,该土地需被征用,该项策划给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经权威资质部门评估后,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归集体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不想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到期金额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若甲方违约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费及违约金。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申请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邓成斌 邓友湘
乙方:浆水乡洛阁村一组
一、乙方将本组所有的坐落在高岭背的部分荒山约320亩发包转让给甲方经营。此片荒山的四至界线分别为:面对该山,北(下)至山脚田埂,南(上)至山***脊分水处(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东(左)至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西(右)以高岭背莽梅高压电线下 (具体情况见示意图即本合同书附件)。三、承包费用为112000元,大写壹拾壹万贰千元整。
四、承包费用的交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承包费用为承包期内的一次性费用,即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索取与承包荒山有关的费用(比如管理费、使用该山内简易公路的使用费和其它赞助费或木材等物资)。
六、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即获得此荒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甲方在承包期内的经营管理方式、股份组成由其自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进行干预,任何个人不得在此荒山范围内进行开采矿产、开荒耕作、砍柴烧炭等生产活动。如遇国家(县政府及其以上政府、乡政府、村委会)征地开矿、修路等开发,土地征用费归本组(乙方)集体所有,乙方要履行向土地征用方索取林木赔偿费、因征地开发而造成的经营补偿费的义务,该两款项无条件地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留。
七、现有进山公路和此荒山中的简易公路属乙方所有,任何个人(含承包方)不得耕作侵占和损毁,但在承包期内,甲方可以无偿地作运输使用。
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甲方所有。承包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或本村村民私自进山零星盗伐林木,乙方必须履行配合、协助司法机关查处案件和甲方向肇事者索要赔偿的义务。合***同期满即到20xx年1月1日后,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乙方所有,林地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即归乙方,但甲方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九、此荒山四至界线若发生纠纷争议,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出面调解并妥善处理,调解处理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因四至界线发生纠纷造成承包范围内的面积减少了10亩以上(含10亩)时,承包费用酌情减少,具体情况另行议定。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也必须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业和养殖、药草种植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其它情况。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效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现任组长邓志勤持一份、洛阁村委会存档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发包转让荒山示意图。
甲方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公章):
洛阁村民委员会盖章:
在场村民代表签字:
20xx年1月 日
甲方:
乙方 xx县xxx乡xx村xx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xx县xxx乡xx村xx村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