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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时间:2024-07-07 12:40:24
【实用】租赁合同模板合集十篇[本文共9967字]

【实用】租赁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出租方愿意将场地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广州市十三行故衣街6号A5档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其他费用

1.每月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2.其他

(1)保证金为 个月租金共 元。此款项签约前缴清(甲方可提供收据)。

(2)每月租金于每月1号上午收,超过期限按约定收取滞纳金(按月租金额的0.5%按日收取)。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经营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经营场地及相关服务设施按时交付乙方使用,并按约定收取租金及各项费用。

3. 租赁期内,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甲方可提前收回场地:

(1)拖欠租金 日以上;

(2)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3)擅自改变场地建筑面积和档口面积;

(4)在本商场内与他人闹事和不服从管理。

4.在乙方期满后,甲方负责对经营场地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将保证金如数返还(不计息),如乙方未交清费用,可将保证金抵扣所欠款项,如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所欠款项,应向乙方追回。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办理有关手续后有权在经营场地合法经营。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管理、物价、计生、防火、治安、卫生防疫等有关规定,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商。乙方在档内经营的物品应自行整理、摆放、妥善保管。营业时间因乙方管理不善、存放不当而造成货物遗失、被盗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如乙方占道经营,被有关部门处罚,出发款项和损失又乙方负担。

3. 经营场地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或重新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施工。场内设施如有损坏,应自行维修。

4. 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经营不善需要推出经营场地,必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结清各项费用后,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解除合同,保证金(押金)不退还。

5. 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作经济担保或抵押。

6. 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户口本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月租金额的按日收取滞纳金,拖欠日以上,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并无需向乙方退还保证金。

2.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向广州市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因不可抗拒或国家政策原因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需要解除的,双方在结清各项费用后方可解除合同。因国家征用该场地的,乙方应无条件交回所承担的'档位,甲方无需作任何补偿。如国家给予补偿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 乙方与他人的债权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与他人的债务纠纷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包括并不止限于由此产生的交通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

3. 在经营期间,乙方自行整理、保管货物,不准超越所租赁档口经营,经劝三次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收回。如因乙方对货物管理不善,造成遗失、被盗等与甲方无关。

4.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商场作息时间每天正常经营,叁天不正常经营的则当乙方自动放弃档位,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出租,乙方无权与此要求退还保证金。

7. 如因火灾、盗抢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甲方对乙方无需赔偿。

8. 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续约,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甲方不得另租他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身份证:

乙方: 地址: 身份证:

甲方将 店面租给乙方 ,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租甲方店面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________年每月租金为 元,以后每年分别按每月租金百分之十增值支付,租金等其他契税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二,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租店违约押金肆仟元正,甲方出具收条,合同到期押金退回乙方。如合同未到期,甲方无权收回店面的经营权

三,店面租金从甲方支付乙方使用之日,乙方按三个月一次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条,乙方不得违约。

四,店面租赁期间,乙方有权转租,但需经甲方同意。

五,在乙方承租期间,水,电,卫生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店面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益。

七:店面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店内外主体结构,要确保店容店貌,合同到期不能乱拆内外装饰,否则违约金不退还,如遇____市建设规划需要拆除,甲乙双方必须顺从。

上述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居住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押_____付_____,_____个季度交一次房租,押金为_____个月房租。乙方不租房屋后,押金可退___。

第六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房屋及相连设备在正常使用范围内或自身原因损坏由双方共同协商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网费;

4、其他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双方协商承担。

第九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合同争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补充协议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将坐落在杭州下沙*****C区1-305#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 租期:20xx年11月22日-20xx年11月21号。租金为拐万伍仟元整。(85000元)第二年租金按某地租金上适当增加部分。以后续租乙方有优先权。押金为壹万元(10000元)

二、 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三、 甲方以前的`债权俩务等各种费用与乙方无关。

四、 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五、 店里的装修损坏必须要赔。

六、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_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_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

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承租方(乙方): 购宝乐商业(湖南)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用于乙方开设购宝乐超市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产

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 总计租赁面积(房地局测量认可的为准)为平方米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规划红线图及附件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

1.2 同意乙方可将承租房产用于开设购宝乐超市。乙方在使用期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

干预,今后如乙方改变房产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终止合同。

1.3甲方同意,若乙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在实际使用房产的时候仍出现空置

情况,乙方可将房产部分出租,甲方与乙方关系不变。

1.1

第二章 租赁期限

2.1 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十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年,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唯年 月 日至年月 日为免租期。)

在本租约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归房产自用,否则乙方有优先权继续承租,条件由双方另行通过友好协商商议后以书面订定。

第三章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房屋租赁单价为第一至第租赁年度每季度万元。

3.2第3.1款所称“租赁年度”,均系指自免租期满之月、日起,向后推算,满十二

个月为一租赁年度。本合同所称“租赁月”,均系指免租期满之日次日起,向后推算,满1个月为“租赁月”。

3.3从乙方开业第二个月起,乙方应在每个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且甲方

应向乙方提供的合法的发票。

3.4若第3.3条所述日期恰逢法定休假日,则甲乙方可在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

向对方履行义务。

第四章 税收及费用

4.1 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 的水、

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具体公式为:水费=实用水吨数X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单价;电费=实用电量X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单价。由乙方在收到相关部门付款通知后由其直接向相关部门缴纳。

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等,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3

第五章 甲方保证及责任

5.1 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转租权和使用权,并保证其所承租的房产业主确实拥有

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于本合同后(见附件)。

甲方保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担保物权和债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也未被法院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5.2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

5.3甲方明确知晓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连锁超市经营,并保证该房屋按照法律、

法规及行政管理的要求,可用作该用途。

5.4甲方应对房产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房产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如租赁期内房产或其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四十八小时内进行维修;甲方不予维修的,乙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出通知四十八小时后自行维修。本款所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房产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安排进行,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

5.5 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 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等业务,不另收费,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6 甲方应确保房产具备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乙方连锁超市经营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如附件所述的水、电、电话等各技术条件的供应。如上述技术条件因故中断(因市政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或甲方可控制以外的其他原因除外),则甲方应在接到中断通知的二十四小时内迅速将其恢复,否则乙方有权扣除在水、电或空调中断期间的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水、电或空调中断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另外,乙方有权进行恢复上述技术条件所需的一切维修, 该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上述技术条件于中断后的连续达十四天仍未恢复,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5.7 甲方须确保乙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乙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通道、电梯、空调、员工盥洗室等公共设施。上述因营业时间不同而导致的问题应由甲方负责协助解决,并协调好相邻关系。

5.8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线路和空调机组、室外制冷机组的摆放场地等,均须以不影响相邻各方为前提,否则在营业过程中若因上述原因而导致相邻各方投诉,(而乙方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有关职能部门标准),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保证乙方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5.9 甲方同意将房产交由乙方按照连锁超市经营统一标准设计和装修。乙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期间及房产装修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大楼供电、供水、排烟、排水及其它公共系统的使用情况和有关资料。涉及与大楼水、电、空调或排水、排污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时,甲方应派专职工程人员配合,以便乙方尽快完成施工。

甲方同意无偿提供乙方如附件 招牌、广告位置图所示之位置,供乙方设立招牌和广告,该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甲方并同意进货通道或有关设施使用通道绝对畅通。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5.10 无其他连锁超市竞争:除非与乙方预先协商同意,否则甲方在此合同期内,不论有否收取代价均不可在房产所在物业内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提供与连锁超市经营相关的服务项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也不得通过转让全部或部分物业的产权或其他任何方式而使第三方得以在物业内经营本条所约定服务项目。

如甲方违反本条规定,在甲方纠正违约行为前,应按乙方前一年营业额的5%按月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由乙方直接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抵扣。

租赁合同 篇7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2、租赁期从

3、月租金月交租一次,以人民币现金结算(合计:¥ )。

4、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交费用后,甲方应把上述押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5、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期缴交水费、电费、煤气费、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费等,同时应遵守小区管理处的规定及国家的有关法规。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与甲方无关,其后果自负。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如果装修,事前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合同期满后,装修固定在该房屋的物体,包括开关、灯具等不得拆除。

7、出租时,房屋的'墙体、天花、供电、供水、排水、排污系统、水制、电开关、门窗等均完好正常。退租时,乙方应同样保证完好正常交回给甲方。否则需修复后才能办理退租手续。

8、乙方应在当月2%扣罚,逾期7天仍不交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押金不退。(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除外)

9、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前退租或甲方提前收楼,必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对方;如果提出时已达到或超过租赁期时间一半,则提出方应向对方补偿一个月租金作为对方的损失;如提出退租时,未达到租赁时间一半,则提出方应向对方补偿两个月租金作为对方的损失。

10、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临时住户卡或出入证。

11、在签订本合同后,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备注:租赁双方应当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出租方(甲方)签名: 承租方(乙方)签名:

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姓名: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单位: 住址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每年租金为元,乙方第一次付年租金,合计 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 个月即 年 月 日支付 年租金元,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

租赁合同 篇10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